为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鼓励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根据学校设立的“工匠之星”、“文体优等生”、“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优等生”及“优秀学生干部”四项奖学金评选规则。经中德智能制造学院奖学金评选小组研究讨论制定了本实施细则,以确保2017-2018学年我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1. 工匠之星评选
1.1参评成员不可有挂科,期末考试挂科,补考通过的也不可以参评。
1.2 以必修课绩点计算,从高到低评选,在绩点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实践课程成绩。
1.3 为突出实践成绩,对《行业认知实践II》和《工程制图II》学科成绩加权
计算方法:① 行业认知实践II绩点×4
② 工工程制图II绩点×3
1.4 为鼓励同学们参加创新创业等科学实践活动,按照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本科生课外实践成绩认定细则》核算课外实践成绩。
2. 文体优等生
2.1参评成员不可有挂科,期末考试挂科,补考通过的也不可以参评。校内获奖需提供材料证明或有指导老师证明,校外获奖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2.2团体获奖,所有成员可以加分(加分计算如下表),且队长额外加0.2分,
2.3 个人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等级的奖项,加分可以累计。
2.4 未列入的其他项目,加分计算由学院评议小组来确定。
表1 文体优等生获奖加分明细
获奖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 |
国家级 |
+4 |
+3 |
+2 |
+1 |
省级 |
+3 |
+2.5 |
+2 |
+1.5 |
市级/校级 |
+1.25 |
+1 |
+0.75 |
+0.5 |
3、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优等生
3.1参评成员不可有挂科,期末考试挂科,补考通过的也不可以参评。
3.2评选积极承担相关社会工作尽职尽责、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取得相应成绩的个人:积极参加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劳动和活动取得成果的个人(青年志愿者活动要求有详细材料、相关单位、组织部门证明或校内相关组织单位的证明)。
3.3 按照学校《深圳技术大学(筹)“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优等生”评选细则(试行)》来实施。学院依据学生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累计实际义工时(提供相关证明,勤工俭学工时不计入义工时)评选,选取前2名。
4、优秀学生干部
4.1 由学院奖学金评选小组根据《深圳技术大学(筹)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评选,以所担任的学生组织职务工作绩效为依据进行评选。
4.2学生在评选学年度内担任相关职务满一年(无故离任或被免职者不得参评)。
4.3班级干部及先进制造协会干部可参评。
4.4参评成员不可有挂科,期末考试挂科,补考通过的也不可以参评。
(以上评选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奖学金评选小组所有)
中德智能制造学院奖学金评选小组
2018.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