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德智能制造学院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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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激励我院广大学生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学院学风建设,我院将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成立了由学院领导班子和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中德智能制造学院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研究讨论制定了本评选细则,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一、评审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文伟、李春波

组员:陈菲、彭曙蓉(班主任)、张智星(班主任)、杨仁秀(班主任)、申文静、许鑫泽、孙姣英、陈奕晴、陈希蕾、顾文昊、刘佳琳、王艳培、庄敏嘉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 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二)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四)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五)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六) 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七)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学习成绩为本专业前10%(含10%),参评课程无不及格科目,且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本专业前10%,但达到本专业前30%(含30%)的,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金奖)及以上奖励;

4.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 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 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三、评选细则

1. 根据《中德智能制造学院课外实践成绩认定参照表》(附件1)核算课外实践成绩。各类奖项排名按项目负责人、成员贡献程度排名加分,除指导老师外第1名按100%,第2-5名按80%,第6名往后按50%计算;

2. 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等级的奖项,按最高获奖等级计算;

3. 未列入的其它项目,加分计算由学院评审小组来确定。

四、评定流程

1. 911日至9132100,预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表、成绩单(学院盖章)、获奖证明等书面材料。(申请的同学请把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chenyiqing@sztu.edu.cn/纸质版交至D3-503A办公室);

2. 学院成立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的制定、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小组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为本院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机构。组员由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

3. 92617:00前,学院完成初评及推荐候选人名单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汇总下列材料报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行政楼裙楼二楼208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2)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3)推荐候选人国家奖学金证明材料(需提交申请表纸质版,学院领导盖章、签字);

4)初评推荐候选人信息表。(excel表格发送至liyuxuan@sztu.edu.cn邮箱,无须签章)。

4. 927日前,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对学院上报的推荐候选人名单进行复核;

5. 1016日前,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完成国家奖学金评定,并公示全校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 1020日,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将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

五、名额分配

今年下达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10个,中德智能制造学院拟推荐5名候选人,从2021级、2022级、2023级择优推荐。

六、评选说明

1.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

2.以上评选最终解释权归中德智能制造学院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所有。

3.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评定过程出现任何难以解决的异议或意见,由学院评审小组共同投票表决。

 

联系人:陈老师

电子邮箱chenyiqing@sztu.edu.cn

 

中德智能制造学院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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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德智能制造学院课外实践成绩认定参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