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同时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切实推动我校校风、学风建设,我院将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校长奖、校长特别奖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深技大发〔2023〕113号),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成立由学院领导、教师代表、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中德智能制造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制定本实施细则,以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一、评选基本条件
1.校长奖
主要表彰在专业学习、创业创新、社会工作等方面综合评价优秀的学生。学生评选须在评选年度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工匠之星”和“研究与创新奖”先进个人奖评选中获其中至少一项单项奖学金;
(2)在“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优等生”先进个人奖评选中获其中至少一项单项奖学金;
(3)在(1)、(2)中的单项奖中至少有一项为一等奖学金。
2.校长特别奖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校长奖评奖条件;
(2)参评对象为大三、大四在校本科生;
(3)在评选年度前学业成绩在4.0以上或至少一学年同年级专业排名第一名;
(4)在研究与创新、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达到研究与创新奖以及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优等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或特殊贡献类奖项的评选条件;
(5)其他综合表现优秀。
二、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1.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伟、李春波
成员:陈菲、李文贤、杨灿、房立存、陈华、陈庚亮、彭曙蓉、陈奕晴
学生代表:包海、许天一林、
2.学院基层评选工作小组
曾慧娟、文银晨、许鑫泽、孙姣英、陈希蕾、黄博天(学生)、苏拓升(学生)、周煜佳(学生)、朱鹏远(学生)、庄敏嘉(学生)
3.班级评选工作小组
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班主任、各班班委组成
三、名额分配
奖学金获奖名额:“校长奖”学院拟推荐13名候选人;“校长特别奖”学院拟推荐1名候选人。
四、校长奖评定细则
加分如下表:
奖项/获奖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单项先进个人奖学金 |
20 |
15 |
10 |
校长奖评选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评选,以下为计算公式:
总分=工匠之星得分×30%+优秀学生干部得分×30%+研究与创新奖得分×20%+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优等生得分×20%
1.表中单项先进个人奖学金为:工匠之星、优秀学生干部、研究与创新奖、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优等生,单项先进个人奖学金考量范围为深圳技术大学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先进个人奖学金;
2.研究与创新奖,团队申请人按100%计分,成员按50%计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3.若总分相同则比较上一学年度绩点;
4.未列入的其它项目,加分计算由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来确定。
五、评选程序
1.12月30日15:00至12月30日24:00,开放校级奖学金网上申报系统的申请功能,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系统(https://stu.sztu.edu.cn/),选择流程大厅,进行相应的奖学金申请。
2.1月3日17:00前,各学院完成资格审核并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3.1月3日17:00前,各学院将校长奖、校长特别奖申请材料(校长奖、校长特别奖拟推荐学生名单、学生申请表)报送至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行政楼裙楼207办公室。
六、评选说明
1.申报奖学金时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在校期间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2.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评定过程出现任何难以解决的异议或意见,由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投票表决;
3.学院将在学院官网公示初评结果,公示期内接受复议审查,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将提交学校,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4.奖学金评选期间,如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邮件进行咨询;
5.中德智能制造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对本细则未尽事宜享有解释权。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256335
电子邮箱:chenyiqing@sztu.edu.cn
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