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将中德智能制造学院2024-2025学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具体要求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有兴趣和志向;
3.本学期未办理休学、保留学籍的在校生;
4.未转过专业(不含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二)学生转专业申请时间:
4月25日9:00至4月28日17:00 |
2021级、2022级和2023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系统学生端进行转专业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
4月29日9:00至5月7日17:00 |
2024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系统学生端进行转专业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
二、各专业接收人数
专业 |
接收计划人数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5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5 |
自动化 |
10 |
机器人工程 |
20 |
备注:接收计划人数是各专业所有年级计划接收转专业的总人数。 |
三、学生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1.学生入学第一学期不能申请转专业;已提出预毕业申请的学生不能再申请转专业。
2.学生入学后第二学期至提出预毕业申请之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在每学年的春季学期提出转专业申请。
3.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与本人同一年级的相应专业,并要符合转入专业的录取要求,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4.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艺术类需单独术科考试的专业和其他普通专业不能跨类互转。
5.对于文学类专业(英语、德语、商务英语)和管理学类专业(物流管理、国际商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转入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的学生,需要参加拟转入学院单独安排的测试。通过测试的同学,方有机会参加拟转入学院首选志愿及次选志愿的选拔环节。
6.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对拟申请转入的专业有全面了解,理性填报转专业志愿,避免盲目性。学生原专业与拟申请转入专业所属专业类别不同的,请慎重选择。已经学校批准同意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就读。
7.已提交转专业申请的学生如果想撤销转专业申请,必须在拟转入学院公示期结束之前,向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同时提出撤销转专业书面申请陈述原因,且需经双方学院审核同意。撤销转专业申请的学生需报教务部撤销教务系统中的转专业申请。
8.在转专业工作实施过程中,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仍须按本学期的选课计划进行修读,完成本学期所选课程的学习任务并参加期末考试,考试成绩将计入本人成绩单和平均学分绩点。
9.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应当优先考虑。
10.学院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及转专业工作安排,将在学院网站公布,申请转专业的同学要及时查看拟申请转入学院的转专业通知和相关信息。
11.转专业成功后的学生按照学生入学当年同一年级的专业所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课程修读和毕业审核。学费按所在年级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12.学院需制定并公布转专业学生的课程认定方案及修读指引,并做好转专业学生的课程认定、转换和选课指导工作。
13.学生转专业后,可根据学院的课程认定方案申请课程认定和转换,已获得的课程学分如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要求,经转入学院确认,可予以认定相应学分。如需补修课程,学生须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学院补修要求进行补修。
14.本次转专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后进行公示,学生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转专业名单公示期内,向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转专业工作结束后,教务部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转专业学生做学籍异动。
15.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下学期开学到新专业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四、具体工作安排
1.4月25日9:00至4月28日17:00,2021级、2022级和2023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系统学生端进行转专业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月29日9:00至5月7日17:00,2024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系统学生端进行转专业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在申请时间范围内,在学院未审核之前,学生可以撤销转专业申请,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当转入学院审核通过之后,如需撤销转专业申请,学生需要线下向学院提交撤销转专业申请相关材料。
2.退伍大学生务必在教务系统申请转专业时勾选“是否退伍大学生”选项。
3.5月14日-5月27日,学院根据学生首选志愿的申请人数进行工作安排,并完成拟转入学生名单的公示(公示期3天)。学院将安排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筛选,并按照计划接收学位数量进行录取。
其中笔试仅文学类专业(英语、德语、商务英语)和管理学类专业(物流管理、国际商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的学生参加;考试内容:综合能力笔试(高等数学A1、大学物理B1及逻辑思维能力等内容)。
通过笔试的同学,方有机会参加拟转入学院首选志愿及次选志愿的选拔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后续在学院网站发布正式通知,请注意查阅。
被录取的学生需撤销转专业申请的,必须在拟转入学院公示期结束之前,向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同时提出书面申请并陈述撤销转专业的原因,且需经双方学院审核批准,逾期不予受理。
4.5月30日-6月10日,学院根据剩余学位数和次选志愿专业的申请人数进行录取工作,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
被录取的学生需撤销转专业申请的,必须在拟转入学院公示期结束之前,向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同时提出书面申请并陈述撤销转专业的原因,且需经双方学院审核批准,逾期不予受理。
5.如果学院在首选志愿录取过程中,已完成满额录取,则转专业工作结束,学院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学院按录取考核成绩在同批次志愿中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因拟录取学生撤销转专业申请需要补录,需根据排名顺序进行递补。补录名单也需要公示。若还有剩余名额,学院按相同的筛选条件在学生次选志愿中补录,完成录取后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转专业温馨提示
转专业为学生提供了重新选择专业、提升学习自主性的机会。然而,学生应当充分认识到,转专业可能伴随一系列风险,例如学费标准变更、学业负担加重、学习年限延长;可能因专业培养方案调整影响课程补修;甚至可能因难以适应新专业学习节奏,导致无法顺利毕业等。因此,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应审慎思考自身学业规划,理性做出决策。
学生如有问题,可咨询相关学院或教务部。
学院教务电话:庄老师0755-23256505
教务部电话:0755-23256250
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