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德智能制造学院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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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激励我院广大学生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学院学风建设,我院将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成立了由学院领导班子和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中德智能制造学院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小组,研究讨论制定了本评选细则,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一、评选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文伟

组员:李春波、陈菲、申文静(班主任)、郑秀宏(班主任)、文银晨(班主任)、庄家晴、许鑫泽、陈奕晴、王一帆、吴诗婷、洪沛雯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 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二)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四)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五)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六) 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七)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学习成绩为本专业前10%,参评课程无不及格科目,且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金奖)及以上奖励;

4.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 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 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三、评选细则:

1. 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等级的奖项,按最高获奖等级计算;

2. 根据《中德智能制造学院课外实践成绩认定参照表》(附件1)核算课外实践成绩。各类奖项排名按项目负责人、成员贡献程度排名加分,除指导老师外第1名按100%,第2-5名按80%,第6名往后按50%计算。

3. 未列入的其它项目,加分计算由学院评议小组来确定;

四、名额分配

中德智能制造学院拟推荐3名候选人,从2020级、2021级、2022级择优推荐。

五、评选说明

1.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

2.以上评选最终解释权归中德智能制造学院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小组所有。

3、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评定过程出现任何难以解决的异议或意见,由学院评选小组共同投票表决;

 

联系人:陈老师

电子邮箱chenyiqing@sztu.edu.cn

 

中德智能制造学院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小组

2023914

 

附件1中德智能制造学院课外实践成绩认定参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