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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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同时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切实推动我校校风、学风建设,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全校8人,8000元/人

中德智能制造学院拟推荐3名候选人,拟从2020级、2021级、2022级择优推荐。

二、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

今年下达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8个,为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该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定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和材料填报工作,请各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深圳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深圳技术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深技大[2020]34号)的要求,推荐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候选人。

(二) 评定工作流程

1. 9月11日至9月14日,预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表、成绩单(学院盖章)、获奖证明等书面材料。(申请的同学请把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chenyiqing@sztu.edu.cn/纸质版交至中德大楼503A办公室

2. 学院成立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的制定、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小组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为本院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机构。组员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组成。

3. 9月25日17:00前,学院完成初评及推荐候选人名单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汇总下列材料报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行政楼裙楼二楼208)

① 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候选人名单(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② 推荐候选人国家奖学金证明材料(需提交申请表纸质版,学院领导盖章、签字)

4. 9月27日前,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对学院上报的推荐候选人名单进行复核。

5. 10月16日前,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完成国家奖学金评定,并公示全校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 10月20日,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将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

 

 

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2023年9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