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和学校会议等相关文件精神,中德智能制造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案如下:
一、 评选办法
1.研一年级新生奖学金:
按照《中德智能制造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评定。
2.研二年级学业奖学金:
在满足《中德智能制造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的基础上,申请人的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必修课平均分)占总评分的60%,科研成果占总评分的30%,公共服务占总评分的10%(公共服务指服务班团干工作,以及完成学院安排的研究生工作,具体由研究生秘书或者班主任给分)。按照评定总分从高到低及学校分配名额确定获奖等级及名单。
3.研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在满足《中德智能制造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的基础上,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占总评分的90%,公共服务占总评分的10%(公共服务指服务班团干工作,以及完成学院安排的研究生工作,由研究生秘书或者班主任给分)。按照评定总分从高到低及学校分配名额确定获奖等级及名单。
有意愿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同学需按照《细则》要求在系统上申请、提供签字的申请表与佐证材料,并填写班级统一收集的成果汇总表(电子版),于截止日期前完成各项材料的提交,为了公平评选,逾期将不再受理。提交了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未评选上的同学,自动参评二等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二、科研成果评分标准
1、论文、专利评分标准
论文、专利类型 |
等级评分 |
SCI收录(中科院JCR1区) |
20 |
SCI收录(中科院JCR2区) |
15 |
SCI收录(中科院JCR3区) |
10 |
SCI收录(中科院JCR4区) |
5 |
EI收录 |
4 |
国内核心期刊 |
3 |
一般期刊/会议论文 |
2 |
国际发明专利 |
20 |
国内发明专利 |
15 |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
2 |
软件著作权登记 |
2 |
备注说明:
(1)所有学术成果均需以深圳技术大学或深圳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成果须为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
(2)申请人发表的论文、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需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第一发明人;若为第二作者时,其导师须为第一作者;以共同一作论文参评者,若仅其导师为共同一作时,按100%计分;若与其他作者同为共同一作时,按共同一作总数分之一计分。
(3)硕士研究生所有成果须公开发表,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须已授权;若为发明专利,针对研三学生可放宽至发明专利已进入授权阶段,需提交授权通知书作为佐证材料。
(4)所发表论文须提交论文检索证明(EI:Engineering Village)及期刊分区证明(SCI: Web of Science),且以EI、SCI数据库收录时间为准。
2、 高水平学科竞赛评分标准
学科竞赛级别 |
获奖名次 |
等级评分 |
国际级 |
第一名(或一等奖) |
30 |
第二名(或二等奖) |
25 |
|
第三名(或三等奖) |
20 |
|
国家级 |
第一名(或一等奖) |
20 |
第二名(或二等奖) |
15 |
|
第三名(或三等奖) |
10 |
|
省部级 |
第一名(或一等奖) |
15 |
第二名(或二等奖) |
10 |
|
第三名(或三等奖) |
5 |
|
市厅级 |
第一名(或一等奖) |
8 |
第二名(或二等奖) |
5 |
|
校级(含校外平级单位) |
第一名(或一等奖) |
4 |
第二名(或二等奖) |
3 |
|
院级 |
第一名(或一等奖) |
3 |
第二名(或二等奖) |
2 |
备注说明:
(1)以团队为单位获奖,可以按照获奖证书名单的排序进行分值分配,如:第一、二、三名同学分别按50%、30%、20%计分,第四名及之后同学按15%计分。
(2)竞赛成果需为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如同一项目在不同竞赛级别中获奖,以最高级别计算。
(3)如果是学术会议上的科研论文,则由申请人在论文评定和获奖评定二者中自主选择一个标准参评,不可同时采用两个标准参评。
(4)竞赛级别和论文获奖等级由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综合认定。
3、主持科研项目评分标准
项目级别 |
项目等级 |
等级评分 |
省部级 |
重点项目 |
30 |
一般项目 |
20 |
|
校级 |
重点项目 |
20 |
一般项目 |
5 |
|
院级 |
|
3 |
备注说明:
(1)参评者必须是项目负责人,项目必须为研究生在读期间获批。
(2)项目佐证材料须提供立项书(或项目合同),或深圳技术大学官网公布的立项名单,且须标注出申请人的项目。
(3)各类项目均以在研为评选条件,并在获得资助期限内只能计算一次。
以上未尽事宜由中德智能制造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德智能制造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