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德智能制造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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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和学校会议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本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及条件

参评对象:

被学校正式录取并注册报到、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基本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所修课程全部通过,且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奖励标准及评选办法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按年评审,学业奖学金只在标准学制年限内参评。学院在每年秋季学期对本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进行评选,对因违纪、违规等原因导致不符合参评及获奖条件的研究生取消其参评及获奖资格,并报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一)2022级硕士研究生参评新生奖学金

1、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设特等、一等、二等三个等级。各等级每生每年奖励标准为:特等15,000 元,一等10,000 元,二等5,000 元。

2、奖励比例及名额分配:

所有推免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第一志愿考生、本科成绩专业排名前20%的本校应届毕业第一志愿考生(不包括联合培养的本科学生)直接认定为特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毕业调剂考生、本科成绩专业排名前20%的本校应届毕业调剂考生(不包括联合培养的本科学生)直接认定为一等。其余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中不超过20%获评一等,不超过40%获评二等。

3、评选办法:

2022级硕士研究生特等奖学金及部分一等奖学金原则上由深圳大学学生部根据招生及录取数据统一认定,名单如附件2所示;余下参评的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根据学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初试与复试的总成绩,按研究生院分配名额进行评定;有突出科研成果的由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二)2020级及2021级硕士研究生参评学业奖学金

1,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及以后设一等、二等两个等级。各等级每生每年奖励标准为:一等10,000 元,二等5,000 元。

2、奖励比例及名额分配:

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中不超过20%获评一等,不超过40%获评二等。

3、评选办法:

“所修课程全部通过,且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基本参评条件下,综合考虑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术成果和社会实践(包括科技竞赛、文体比赛、参加义工服务、担任学生干部及其他实践活动)等综合因素评定。具体评定办法参见《中德智能制造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科研成果评分标准》。此外,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涉及的科研成果、奖励等认定截止时间为当年9月1日,超出该时间段的成果、奖励等不得计入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定,且上次获奖时使用过的科研成果、奖励等不得再次使用。(注:2020级硕士研究生成功评选上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时使用过的学术成果,在本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中全部不计入。)

评审委员会

1、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菲;

2、评审委员会委员:

研究生导师:李文贤、李春波、张书朋、王军锋

行政管理人员:王娓娓(研究生秘书);

学生代表:雷亮(2020级机械专业学位研究生)。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程序及日程

1、10月13日:研究生院公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并下达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附件2)及2022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认定名单(附件3)。

2、10月13日—10月15日: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附件4),由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评选细则。

3、10月15日—10月20日:所有符合参评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学生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在线填写申请表,提交后打印,本人签名,附相关佐证材料,经导师审核签字,班长收齐本班申请材料10月20日上午12:00前,交至中德学院楼508办公室王老师处,逾期将不再接收。(学业奖学金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15日8:00—10月20日23:00

4、 10月21日—10月27日:我院评委会审核个人申报材料、公示推荐名单,并向研究生院报送材料。

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 硕士研究生(包括特等和一等认定的研究生)需网上申报,并提交个人申报材料。个人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 对认定或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院评审委员会实名书面提出申诉,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

4、 获得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5、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联系方式:

联络人王老师
办公电话23256166

办公地址:中德智能制造学院大楼D3-508办公室

中德智能制造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10月13日


附件1:深圳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2:深圳技术大学研究生院(深圳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xlsx

附件3:深圳技术大学研究生院(深圳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22级硕士新生奖学金认定名单.xlsx

附件4:中德智能制造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doc